债务免除的条件有什么特点

2024-06-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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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条件有什么特点

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2、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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