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会受到怎么的判罚

2024-09-15 02:00
admin

为逃避债务转让宅给女儿会受到怎么的判罚

逃避债务,不履行偿还义务,一般情况下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若对方胜诉,可以强制执行产。

对于债权人说,救济的方法是在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告诉,否则会过诉讼时效当然如果这三年期间你有向他发文、写信等方式主张过让他还债的话,诉讼效从你发文、写信时重新计算,还是三年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若胜诉,得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案例:个体户程先生欠下**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216万余元债务,被**公司于2008年6月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债务及支付利息,**公司最终胜诉。同年12月底,**公司在向法院申请执行时发现,程先生已将名下武定路、华灵路两套房产转让给女儿,价格分别是32万元和15万元。因程先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去年9月,**公司再次诉至法庭,要求判令撤销程先生父女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公司称,程先生女儿年仅12岁,还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程先生转移房产纯粹是为逃避债务,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款也远低于市场价。

程先生辩称,他因做生意多次向父母借钱,老父亲提出买下程先生房屋,用购房款给程先生周转,同时要求将房产登记在孙女名下。程先生认为交易属正常处置财产,与债务无关。

法院认为,程先生与其女儿低价转让房屋发生在**公司追究债务责任之后,这一行为已实际危害了**公司的利益。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