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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人的权利有哪些

2024-03-12 07:59
admin

一、建筑工程招标的权利有哪些

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权益包括:

1.自主选择代理

2.自主选择招标方式

3.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二、建筑工程投标的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在省、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登记,具有良好业绩。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议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2、投标书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盖章签字、密封递交。投标书递交后,投标单位需局部更正、补充投标书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

3、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有效期内,自行撤回,否认或修改实质性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兑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书与法律、法规、投标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不符或逾期递交的,均属无效。

5、工程施工招标原则上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可以采用单价、费率报价,但中标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图后的约定时间内,根据中标费率、单价及其他承诺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交招标单位审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时,招标人的权利是比较多的,包括自主选择代理机构、自主选择招标方式、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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