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2024-05-0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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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根据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内容包括三部分,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具体的情况是: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用,归在土地上种植该青苗的人;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就归该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征地补偿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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