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4-05-1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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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郑郭店征地补偿准是多少

1、郑郭店征地补偿标准是: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 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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