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铁拆迁的补偿有哪些

2024-07-1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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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高铁拆迁的补偿有哪些

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办。补偿包括三部分。

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5、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怎样的

1、永久性征用土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而临时用地,则只有征用期间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年计算的补偿,和恢复耕种期间的补偿(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补偿是年产值的50%,第二年是25%)。至于占用民房,则依据以上原则,由地方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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