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征地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村委会有权征地吗

1、村委会无权实施征地行为。国家征收土地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主体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来决定和实施的。所以,村委会是无权征地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村委会有权利截留征地补偿

1、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建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这也是不得不考虑进去的客观情况,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2、比如上文提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因此,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

3、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

4、针对撤销村集体建制的,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因此,我们通常认为,村委会能够截留的土地补偿费部分保持在20%左右的比例就是合理的。如果村委会截留得过多,比如有的地方的村委会提取50%的补偿费高达数百万元,声称将用于公益事业。这时老百姓就需要掂量下拿到手里的补偿费是否合理了。因此,吴先生所称的村委会截留一半的补偿款,比例严重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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