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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证据的审查法律有什么规定

    对证据的审查法律有什么规定, 对证据的审查法律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 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第六十二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第六十三条 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指的是什么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获得证据能力,成为定案根据,在刑事诉讼法学界却颇有争议。,英国大法官基尔穆尔有句名言:“必须遵守审判活动的程序,即使——在一些例外的场合下——有损于事实真相,也在所不惜!” 第二种观点为真是肯定说。,欧洲司法调查官——埃莫里克斯就是这个观点的坚定支持者,他曾说过:“只要真相能够得到,它是如何获得的并不重要。

  • 证据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可能发现新的问题、一店或者证据线索,为补充调查确定范围和方向。,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有哪些

    使用同一认定法以证据之间必须具有可比性为前提。,4、对质,对涉案的重要问题在说法矛盾时组织相关人员质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认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要把握哪些条件

    认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要把握哪些条件, 认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要把握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要把握以下几个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是否都有证据证明,这是量的方面的要求。,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而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只有通过证据才能查清,故案件事实必须有证据证明。,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中证据的概念及意义

    依照这一法定精神,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查处案件中的有效证据,具有以下特征。,违法的当事人,大都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隐蔽,不会被察觉,存在侥幸心理,因而在调查询问和收集证据过程中,往往多方狡猾抵赖,不肯轻易供述违法事实,办案人员就只有正确运用证据,有力地揭穿其谎言,使其感到违法行为难以掩盖,不得不如实交待问题。,因此说,证据在查处案件中,对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合法的作出处罚起着决定性作用。

  • 强奸罪成立需要哪些证据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认定强奸罪的相关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不足刑事多久撤案

    拘留后,应在三天内(最长七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会不给予批捕,这时,公安机关必须放人。,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应该给予调查,对于调查之后证据仍不足的话应该给予撤案。,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已经报案,以上证据都是公安局立案后,通过侦查取得的。,如果通过补充侦查还没有取得证据,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本质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布无罪。

  • 强奸罪的证据都要哪些

    认定强奸罪的主要证据有:受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人体精液鉴定、物证等。,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因此,在遇到强奸行为时,无论对方用何种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

  • 强奸罪的证据怎么查

    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因此,在遇到强奸行为时,无论对方用何种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成立强奸罪。

  • 民事证据审查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如民法和经济法对某些证据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应为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大多数强奸案件中,受害人曾被暴力虐待,因此会留下伤痕。,因此,在遇到强奸行为时,无论对方用何种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点伤痕什么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

  • 技术性证据审查规定是什么

    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上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法律顾问,可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

  • 非法证据审查排除

    因此,检察机关适用何种程序排除非法证据,仍有待于国内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并总结先进经验。,由于侦查行为已经发生,双方的举证并不容易,有可能各执一词而无实据,使法庭无法准确判断。,第十九条明确要求人民检察院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 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原则

    要积极倡导二审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对于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出现新的证据、在当地影响重大、被告人提出无罪辩解以及对适用法律存在重大争议等案件要积极商请公诉机关及时开庭审理。,“同一”是指在证据的认定上排除了推断性,可能性,只有惟一性,即排除了各种合理的怀疑,使侦、控、辩、审认同归一,不生异议。,若侦查机关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刑讯逼供行为,则对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应予采信。

  • 从冤假错案谈证据审查

    在此方面,《意见》重申: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意见》指出,严格定罪证据标准,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不得因舆论炒作、上访闹访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 没有证据法院能调查开房记录吗

    公开配偶不实出轨怎么承担责任从我国法律的规定看,如果一方公开配偶与第三人不实出轨消息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严重点地,可能上升为诽谤罪。,涉及的法条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如果能证明一方是故意捏造事实,可能还会被认定为刑法上的诽谤罪。

  • 检察院二次退补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举报偷电需要什么证据

    但是可以以疑似窃电举报,让电力和公安来查找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小编同时也为您准备了相关偷电行为追究的一些责任。

  • 什么是意见证据,我国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

    并规定证人必须以口头方式出庭作证,并且所陈述的证言以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为准。,证人在其直接感受到的事实的基础上,推论争议事实是否存在,法律上称为意见,证人以此推论所作的陈述,称为意见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还规定了,公司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 法院滥用调查取证权的表现,法院如何刑事调查取证权

    调查取证权的滥用有四种表现:一是怠于履行调查取证的职责;二是调查收集证据有倾向,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三是随意变通现行规定;四是变通现行规定进行的调查取证违背公平正义之目标。,第一、三种情况属于程序违法;第二种情况违背了诉讼原则,也可归属于广义的程序违法之内,自然属于二审审查的范围。,因此,在该司法解释没有修改之前,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供并经过质证的证据作出裁判,而不应当在该规定之外行使调查取证权。

  • 外遇调查取证如何处理妥当

    外遇调查取证如何处理妥当, 一、外遇调查取证如何处理 然而许多取证方法都是不合理的,如果是一帮人冲进去,那样法院不但不会采信,而且还会让出轨方更加警惕,以后采证就更加艰难了。,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 辩护证据有哪些种类,如何收集辩护证据

    如何收集辩护证据 在刑事辩护中,由于辩护律师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同时,第四条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尸检报告作假可以告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 刑事案件指认笔录的效能和属是怎样的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具有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就能作为证据。,见证人一经侦查部门指定,即具有不可替代性,是证人的一种特殊形式。

  • 证据交换有时间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告而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如在期限内不提出相关证据,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从而固定、限制或撤销部分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的诉讼活动的总称。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如何定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 如何理解最佳证据规则

    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是现代英美法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