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知情的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

2024-03-26 09:18
admin

一、对方不知情的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

1、对方不知情的录音,如果是在双方电话和当面沟通的过程中录下的,一般能作为证据。但如果是在他人隐私场所例如居所、工作场所,以窃听等非法方式秘密录下的,不能作为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才有效

1、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2、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由此可知,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在于其是否合法。很显然,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够作为证据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加以证明,也许法院会判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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