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独立调查取证

2024-05-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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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独立调查取证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具有独立取证权利的,人民法院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单位要配合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论证诉讼主张的活动。

1、诉讼证明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2、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阐明诉讼中的争议事实;

3、诉讼证明只在审判阶段发生;

4、诉讼证明受证明责任所影响或支配;

5、诉讼证明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规范和调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具有独立取证权利的,人民法院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单位要配合取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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