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怎么说证据不足

2024-07-0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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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么说证据不足

检察院不接收可以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第二次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检察院说证据不足往往是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是会有了充足的证据之后才会上交给检察院。面对检察院说的证据不足的问题如何去处理才比较好,这时候可以找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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