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否会判得重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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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否会判得重

1、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客体要件

1、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有效的集资手段。

3、所谓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因此股票的发行即是股份的发行。股份的发行分为两种情况:

(1)为设立公司而首次发行股份,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第二种是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2)发行新股。即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扩大资本总量而进行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单位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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