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2024-03-11 14:20
admin

一、现行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

1、现行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行贿罪量刑标准

行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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