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判刑

2024-04-10 16:45
admin

一、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判刑

1、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罪行为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上述量刑准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滥用职权罪什么情况可判免刑

滥用职权属于职务犯罪,构成犯罪一般要求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自己掏钱上交,用于弥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在加强廉政建设和败斗争的时代背景下,对公务员的政纪处分,在政策导向上是进一步体现从严原则的,故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后应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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