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操纵市场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2024-06-16 02:00
admin

(1)分仓。

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

(2)移仓(倒仓)。

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叫移仓(倒仓)。例如,甲会员席位上有10手大豆多头持仓,买入时的价格是2800元/吨,当市场价格上涨为2850元/吨时,甲会员的浮动盈利为50元/吨(2850—2800),这时甲会员在自己席位上以2850元/吨的价格卖出l0手大豆合约平掉原来的多头持仓,实现盈利50元/吨,同时在与自己有关的乙席位上,以2850元/吨的价格买入10手大豆合约,这样甲会员总的持仓仍为10手多头持仓,但是浮动盈利已经转换为实际盈利。

(3)对敲。

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例如,期货市场大豆期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是2800元/吨,而甲会员以2850元/吨的报价卖100手合约,如果事先没有约定,不可能有人按此高价买入甲卖出的合约。乙会员则事先和甲会员约定,按报价2850元/吨买入100手合约,于是由计算机撮合成交,这时市场就出现了2850元/吨的成交价格,把原来的市场价格拉高了50元/吨。

(4)逼仓。

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手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

①多逼空。

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迫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交出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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