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2024-07-06 02:00
admin

一、强制执行段,执行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1、先和法官沟通执行,执行有哪些困难,问题在哪;

2、如果是法官拖延不执行,向法院纪委监察投诉;

3、如果拖延期限比较长,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时间有哪些情况

(1)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断、中止的规定。

(2)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3)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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