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费用吗

2024-07-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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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强制执行缴纳费用吗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是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2、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强制执行费用包括哪些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算、设立海事赔偿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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