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讨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有哪些

2024-08-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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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讨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有哪些

1、债务人讨债权申请支付令的,申请的手续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书和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申请书载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确定法院管辖权,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由法院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发给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支付令异议成立条件有哪些

异议成立的条件,是债务人对人民法院的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程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异议不能成立。异议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异议应在法定期间提出。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如认为不应当清偿债务的,应在收到支付令次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异议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异议。民事诉讼规定15日异议期限,为不变期间,人民法院不得任意变更,债务人也必须遵守。

2、债务人的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异议应针对债务关系本身。如果债务人的异议是陈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异议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的异议有下述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在申请中提出多项独立的给付请求,债务人就其中一项请求提出异议,其异议效力不能及于其他请求。二是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涉及几个债务人,如果该项债务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提出异议的,该异议视为全体债务人的异议;如果该项债务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各自独立的债务,那么一人的异议,不涉及其他债务人。

3、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债务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的异议无效。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追讨债权申请支付令的,首先要准备好申请书和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然后确定管辖权,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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