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怎么办

2024-09-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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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强制执行过执行期限怎么办

1、法院立案后视情况而定:

(1)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法院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3)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法院继续执行;

(4)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下面是规定依据。

(3)《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清算后交纳。强制执行的费用在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之后由被执行人给钱的,如果是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话,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就是在50元到500元之间的。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

二、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法院还会受理吗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法院还会受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以超过执行期限抗辩,法院就会裁定不给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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