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调解好了,但是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2024-03-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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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钱不还法院调解好了,但是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必须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欠钱不还法院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4、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三、欠钱不还法院调解好了,但是对方不给钱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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