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2024-08-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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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么办?

1、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等待法院的通知即可。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且可采取强制措施。

2、被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履行执行通知书之中规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获得回执单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申请被法院受理,那么法院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单。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对方当事人必须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后,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快、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撤诉?

1、申请强制执行后不一定能否撤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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