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封条能随便撕了吗
1、法院封条是不可以随便撕掉的,随便撕掉法院的封条为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院开庭能看见犯人吗
1.如果家属是辩护的话,开庭后是可以见面的。
2.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那么法庭开庭后,到判决生效前,由于该案还是处在一审阶段,那么这个时候在押犯人依然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只有辩护人可以会见,家属只有等到判决生效后才可以见到在押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