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行异议
  •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是还有其他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案件送达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为你提供律师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什么

    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可提起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执行金额异议怎么处理

    执行金额异议怎么处理, 执行金额异议怎么处理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金额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法院收受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上述就是小编对“执行金额异议怎么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 执行异议必须听证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而实体异议则是为了对抗或消除因强制执行特定财产侵害到案外人实体法上的权利,保护第三人对执行标的物依法享有的实体权利(终极目的是排除、阻止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

  • 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异议是什么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当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救济,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了司法公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是还有其他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进行法律咨询。

  • 对执行优先受偿债权异议怎么办

    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

  • 执行异议的实体审查

    程序异议一般都不太复杂,无通过听证程序细加审查的必要,可以选择书面审查异议材料为主,要求补充证据佐证为辅的方式进行,执行法院完全可以直接作出裁定。,标的异议由案外人针对强制执行的标的物提出,其目的是要求“法院不执行某物”。,无论是行为异议,还是标的异议,当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时,应当在裁定书上明确写明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和期间,以便异议人行使复议权、诉权。

  • 执行异议之诉讼费多少

    (2)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论对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均应按规定收费。,这种情况下,案外人的诉讼地位无非两种,一是仍无地位,即仍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另一种是被追加为案件当事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用

    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起诉,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 执行异议可以书面审理吗

    这里的“法律”是广义的概念,不单单包括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也包括其他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部门法。,如果其他法律中对强制执行有明确规定,执行人员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在异议审查期间,执行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除非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

  • 执行异议之诉规则

    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执行异议之诉规则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执行异议的复议期限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与复议的区别

    二、法律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是还有其他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能否停止执行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

    二、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特点诉讼法中为诉讼人规定了很多权益,每个诉权都为了保护当事人不同的诉讼权益,其中一个就是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下面小编就告诉大家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执行异议之诉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存在如下特点:1、诉讼请求的特殊性。,司法实务中提出异议的情形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等。

  • 执行异议复议结果不服要如如何

    执行异议复议结果不服要如如何, 执行异议复议结果不服要如如何 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司法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执行异议是否中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执行异议之诉有二审吗

    【相关知识】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当事人如不服一审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法院的裁定依法进行审理,如认定合法和正确的,依法驳回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 对执行通知书有异议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对执行通知书有异议怎么办”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被告人可以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吗

    江某相对于黄某与**公司、施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之前,虽属案外人,但其已被法院依照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经两级法院裁定追加为该案的被执行人。,江某能否被追加为该案的被执行人,两级法院已经进行了确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执行异议后还能执行吗

    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维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手段。,(3)异议的理由应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排除执行其他物权(如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等)。,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 刑事罚金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

  •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情形

    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通过上述介绍可知,有证据证明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控告。,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被执行人提异议的含义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异议只限于书面提出。,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哪些执行行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呢,是否在提出时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呢?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相关规定,但是笔者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来看,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应该提交必要的证据来证明执行行为违法,这样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可以约束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

  • 执行异议影响执行吗

    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维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手段。,(3)异议的理由应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排除执行其他物权(如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等)。,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 执行异议期间停止执行的情况

    但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一旦执行完毕,某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在实践中,有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如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均未提供担保,但如果停止执行,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起转移。

  • 执行异议长期不立案会有什么后果

    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通过上述介绍可知,执行异议长期不立案,执行程序就会终结,对法院执行有异议的,就只能重新立案。,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范围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的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之争,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实体权利,以及该实体权利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无关。,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