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行异议
  • 执行异议法律规定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

  • 受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执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请求。,(六)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执行标的物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法律帮助,不妨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期限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在接到裁决书或是判决书之后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对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原被告涉及到的知识有哪些

    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法院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执行异议立案收费多少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如果您对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对执行裁定的异议

    对执行裁定的异议, 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后有异议应怎么办 一般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依据附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人不服对执行异议的裁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 驳回执行异议的情况

    第十八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个人认为,民事诉讼法204条中“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包括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这样一旦异议被驳回,就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的处理

    如果其他法律中对强制执行有明确规定,执行人员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异议只限于书面提出。,哪些执行行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呢,是否在提出时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呢?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相关规定,但是笔者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外人异议的处理来看,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应该提交必要的证据来证明执行行为违法,这样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可以约束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

  • 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的知识

    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以上就是小编为您编写的相关法律知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执行异议代理词

    二、执行异议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该房屋属于于xx所有。,这些证据链条环环相扣,紧密相联,足以证明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于xx所有。,如果同时鉴定出文字和纸张都不是x年之前形成的,可以下这个结论。

  • 书面执行异议怎么提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 对执行异议的答辩应该如何写

    因此,即使该担保书无效,答辩人作为善意第三人无任何过错,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担保人(该公司)与债务人(____)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该担保书无效强调的是对内无效,而并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至于该公司主张《担保书》无效只不过是一种推脱偿还责任的说辞而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条件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 执行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

    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要形式,也可以召集利害关系人参加简易的听证。,在执行员做出处理决定而强制执行后,案外人如果不服则难以寻求法律救济,他最终很可能也只有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这在上文已述及。,它对于司法权的统一行使,确保司法公正,节约司法资源有着重要异议。

  • 执行异议程序

    对辩认、质证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参加人签名或盖章。,情况复杂,证据一时难以认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局面申报院长审批。,6、对于事实清楚的简单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口头裁定,由书记员记入笔录。

  • 执行终结执行异议

    ”该条前五项规定的是不执行的情形,包括了申请人撤回,执行依据撤销,被执行人无财产,三费(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困难。,如在执行了部分债务后,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也属于这种情况。,而第(六)项即第六种情形则是一种兜底式的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唯一住房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吗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将要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执行异议答辩状

    本案中(2009)攸法预执字第××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执行(2009)攸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内容的过程中,就中止执行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其中被答辩人欧阳××继承遗产时实际价值(份额)应为140÷2÷3≈23.3(万元)。,2、在本次执行异议听证前,答辩人找到旷××(原××村精细化工厂,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胡××(原××村精细化工厂股东)、姜××(与被答辩人欧阳××父亲欧阳××很熟,其老婆曾在原××村精细化工厂任会计。

  • 执行异议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区别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后,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案外人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之争,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但是,由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第三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为前提,{3}而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通常是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这就决定了在某些案件中物权的确认是异议之诉的基础关系。

  •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

    诉讼请求:1、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冻结,终结强制执行措施。,因市场等原因,XXX公司几年前就已经停产放假,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2、对执行局已拍卖部分应依法执行回转并弥补申请人的损失。

  •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这个范围比较宽,如抵押权人,执行拍卖中的竞买人等等都可以成为利害关系人。,这个范围比较宽,如抵押权人,执行拍卖中的竞买人等等都可以成为利害关系人。,由于立法已经对这一强制措施规定了救济途径,故不应再将罚款、拘留纳入执行异议中。

  • 执行标的的异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 不予执行执行异议是什么

    (3)在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复函中提出了如下意见: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既可以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重新申请仲裁或起诉,也可以根据执行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要求上级法院依法监督。,而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是当事人重新申请仲裁或起诉。,为避免给当事人救济程序过长,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不能赋予申请人复议权,应依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赋予当事人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案外人无法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时可不可以提起另案诉讼

    案外人无法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时可不可以提起另案诉讼, 案外人无法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救济时可不可以提起另案诉讼可以提起另案诉讼。,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情况:如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的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乙提出甲还欠乙购货款,是买卖合同纠纷,如果甲乙调解可以,甲乙如不同意调解,法院不能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作出判决甲支付乙货款,乙只能另案起诉乙要求支付货款。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笔迹鉴定是否有权知道结果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民事调解强制执行可以申诉吗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 民事调解到期不给钱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2024法院提前删除失信人信息的条件

    如果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可以申请删除信息。,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5、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