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执行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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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可以执行

对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且在履行期限内仍拒不履行,或者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面积过大、价格过高,超过生活所必需,法院可以执行该套房产。

所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是否会被执行,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执行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执行房产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执行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如果债务人下有房产,在个人没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正常情况下应该主动出租或者变卖房产还债,债务人不积极想办法还债的,名下的房产是有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但债权人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房产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请注意,在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以及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立案、通知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等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包括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等。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房产时,会先进行评估,再摇号选择拍卖行。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后,转交给债权人。

同时,在拍卖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品,如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要看房产的价值的大小,如价值很大,如高档住房,就有可能将房产进行拍卖保留,并留下部分拍卖款给被执行人,保证当地平均住房面积与水平。此外,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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