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700元能被法院执行吗

2024-03-07 22:44
admin

一、欠别人700元能被法院执行?

拒不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书就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跟欠款数额并无直接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三、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欠款数额是多少都有可能被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甚至被列为失信人员,所以合法的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定要依法履行还债义务。日常生活当中遇到其他任何法律问题的欢迎您随时登录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