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的欠款是不是可以执行公司的
分公司的欠款可以执行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的家人有没有责任?
1、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的家人没有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2、在我国,公司作为一种法人组织,是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履行权利与义务的,而许多时候公司会发上一些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