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阻碍警察执行务法条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涉嫌犯罪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逮捕疑人?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涉嫌犯罪的缓刑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在司法实践中,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表现方式比较多,比如对人民警察进行辱骂,在警察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强行冲闯警戒区等,如果以暴力方式殴打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直接按照袭警罪定罪量刑,不过,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