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必须送达吗

2024-05-30 02:00
admin

一、执行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670否必须送达

1、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强制执行的裁定书,没有送达可以执行,法院只行告知义务。其他的法律文书要先送达再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法院执行需要裁定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裁定书和判决书什么区别

判决书是指法院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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