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未执行时效吗
1、拘留未执行没有时效,一般只有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七十周岁以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下才不会执行拘留。
2、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拘留一直未执行怎么办
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