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罚款规定对象有哪些

2024-06-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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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执行款规定对象有哪些

1、罚款针对的对象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具体包括:

(一)被执行人(单位或个人);

(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三)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院能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配偶的财产

如果是债权人配偶的共同债务,则法院可以冻结或者查封债务人偶的财产,反之则不能冻结或者查封债权人配偶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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