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会停止执行吗

2024-07-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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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会停止执行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放弃行政复议后能不能再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一经撤回不能再以同样的理由申请复议。

2、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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