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本次执行序的内容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债权情况;
2、执行经过及采取的执行措施强制措施;
3、申请执行的债权情况;
4、实现的债权情况;
5、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终止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没有其他的办法的条件下做出的决定,但是想要终结执行程序不是没有条件的,应当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包括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案件已经超过三个月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