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承担哪些责任

2024-03-07 22:43
admin

一、质押合同承担哪些责任

1、质押合同承担的责任有:

(1)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权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动产质押同什么时候生效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权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抵押合同生效件有哪些

第一,主体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上不存在瑕疵。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标的的确定与可能,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标的可能是指合同中的给付可能实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