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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加重后应否重新工伤认定

2024-03-11 09:01
admin

一、职业病重后应否重新工伤认定

这样的情况不需要再做工伤认定书,等待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2、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

3、诊断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二、工伤请律师的好处

首先,如果您的经济比较困难的话,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或者没有足额为员工购买社保,导致员工发生工伤的话,则相应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补足差额。

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交通费等依据发票计算,停职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加班费除外),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工资,以上合计约19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如何鉴定工伤和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期间的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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