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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止适用情形

2024-03-11 14:04
admin

一、职业禁止适用情形

1、禁止从事特定职业”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或因违反该职业要求特定义务而进行的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从事特定职业”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或因违反该职业要求特定义务而进行的犯罪。由此可以确定其涉及的“职业”范围:一是应当包括职务犯罪。因该条中“职业的便利”应包括职务之便利,所以职务侵占罪、贪污贿赂犯罪中的犯罪主体之职业,均在此列。二是应当包括行政法中“职业禁止”措施所涉及的相关职业。在我国,对于特定行业的人,例如律师、医生等,各种法律法规中均规定了行为人受刑事处罚后要丧失相关的执业资格或受到一定的执业限制。刑法将其纳入刑罚范畴,增加了处罚的严厉性,从而实现预防再犯的目的。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扶养

(4)依法不适用诉讼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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