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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什么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024-04-21 02:00
admin

一、由什么部门对职业病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二、职业病致残如何依法维权

1、首先,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前,要主动要求接受职业病危害培训,在工作中认真防护;其次,进行定期体检,可以及时发现职业病尽快治疗,避免酿成大病。最后,离开一家用人单位之前也要进行离岗体检,确定工作期间是否染上了职业病,以依法得到职业病危害赔偿。

2、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动者除了可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获得赔偿以外,还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有很多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偿有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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