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 正文

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怎样处罚

2024-07-30 02:00
admin

一、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断怎样处罚

1、职业病诊断机构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按《职业病防治法》的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登记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二、公司不提供材料怎么做职业病的鉴定

如果公司不提供材料做职业病鉴定,可以由个人直接提出申请,一般程序是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提出申请,个人申请书一份,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医学证明。

这个过程当中,容易出现个人有些材料无法提供的情况,比如个人提供不了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个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也就是通过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裁来认定劳动关系,认定完以后认定职业病的程序再启动,直到走完认定、鉴定程序,最后才涉及待遇问题。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超出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并且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等的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