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标 正文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2024-04-27 02:00
admin

工程施工中标知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编号: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致: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士名称)

先生/女士们:

贵单位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期)为建设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所提交的投标书已被我方接受.

备注

本中标通知书XXX附本,附本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本共XXX页请做好签署合同的准备.

谨致.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填写,一式三分,招标人、中标人、招标办各留存一份。

三、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实质上是招标公告内容的具体化,所以也属于要约请的范畴。所谓要约邀请,依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谓要约,依照《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人的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以吸引其投标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招标人经过评标员会的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所谓承诺,依照《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产生法律效力。本法规定中标通知书以发出后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法律效力,是因为这样更适合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如果中标通知书在中标人收到后产生法律效力,若招标人及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是中标书在传送过程中并非由于招标人的过错而出现延误、丢失或者错投,致使中标人没有在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收到该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则丧失了对中标人的约束权。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物权法8》《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