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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回欠债的方法是哪些

2024-06-02 02:00
admin

一、讨回欠债的方法是哪些

讨回欠债的方法如下:

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第二、调解法。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第三、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两审终审制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第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债的保全式是哪些

债的保全方式具体如下:

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追讨欠债的法律途径是什么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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