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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调解,和解与仲裁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其特征有:1、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2、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3、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不能按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仲裁程序中和解又后悔怎么办

    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都应当允许反悔,这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纠纷经仲裁庭审理完毕做出裁决书之后,据以申请该仲裁的协议就失效了,当事人不得依该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何种情况下应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何种情况下应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甲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什么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什么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什么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甲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甲乙双方就×××(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 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关于仲裁协议的签定效力是怎样的

    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权;(三)是取得司法支持和监督的依据;(四)是外国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根据。,具体来讲,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其他机构规则

    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其他机构规则, 按现行仲裁规则,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如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并征得仲裁委员会同意的,原则上也可适用其他仲裁规则。

  • 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基本框架

    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基本框架, 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分“总则”、“仲裁程序”、“简易程序”和“附则”四章共81条。,按现行仲裁规则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均适用仲裁规则中的简易程序;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适用仲裁规则中的普通程序,但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

  • 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三次修订

    仲裁委员会先后于1988年和1994年两次修改并完善其仲裁规则。,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再次修订其仲裁规则。,现行的仲裁规则于1995年9月4日由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并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 仲裁机构设置

    仲裁机构设置, 仲裁委员会在组织机构上实行委员会制度,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总会设秘书局,分会设秘书处,各有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设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及其法律后果

    如果当事人不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者根本就不想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对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是否采纳,由仲裁庭决定。

  •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仲裁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仲裁,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仲裁”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仲裁和审判有何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五、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仲裁协议应当如何签订

    这三个实质条件要同时具备,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仲裁协议都是不完备的,其法律效力就有可能受到置疑,从而导致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得到解决。,但在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能够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谈判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所以建议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就订立仲裁条款,那时比较容易沟通。,在此,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用示范仲裁条款,标准示范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格式样本是怎样的

    此致广州市XX劳动仲裁委员会××(市)××房地产有限公司2001年11月8日附件:协议一份。,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3、尾部应包括:申诉申请书呈现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 从一起仲裁案看外贸代理制

    外贸代理制是指外贸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代生产、订货部门办理进出口业务,收取手续费,盈亏由委托单位负责的一种制度。,《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

    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 [案情] 青岛某公司在2002年元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期间授权李某为代理人,负责在东营地区的装饰业务。,因工程欠款迟迟未能支付,刘某依据欠据和合同书以青岛某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索要工程款。,上述几个问题可以概括为,合同中仲裁条款对未签字方当事人的效力,加以讨论。

  •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当有争议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时,一般都愿意采取仲裁方式来解决争端。,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章程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每届任期三年;如有必要,任期可做适当调整。,第四条仲裁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一人、名誉副主任一至三名及顾问若干人,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邀请有关知名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的主任会议每三个月举行一次。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织机构

    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对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研究解决仲裁委员会组织机构及业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聘请15至25名专家任委员组成,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一至两人为副主任委员。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织结构

    ●秘书局/秘书处仲裁委员会总会和分会分别设立秘书局和秘书处,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或分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或分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总会与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及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专门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仲裁程序和实体上的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和提供咨询意见,对《仲裁规则》的修改提供意见,并负责仲裁员的培训和经验交流。

  •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第一条 (1)由于自然人或法人间的争执而引起的仲裁裁决,在一个国家的领土内作成,而在另一个国家请求承认和执行时,适用本公约。,它也可以声明,本国只对根据本国法律属于商事的法律关系,不论是不是合同关系,所引起的争执适用本公约。,第三条在以下各条所规定的条件下,每一个缔约国应该承认仲裁裁决有约束力,并且依照裁决需其承认或执行的地方程序规则予以执行。

  • 仲裁裁决的效力

    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书怎么写

  •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仲裁申请书(实例)是怎样的

    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 郑州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办案暂行规则

    ) 第三条:立案 本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天内立案,并通知申诉方按争议技术合同金额的比例予交案件受理费。,第五条:本仲裁机关受案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诉人,通知其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第二条西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同时也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为方便当事人,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在西安市行政区划内外设立联络、工作站。

  • 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

    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 (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则。,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应当在首次提交答辩书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