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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是否可到法院申请

    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是否可到法院申请, 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到法院申请撤销 我在购买一套红木家具时,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有何异同

    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都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仲裁裁决中的执行与不执行的具体状况

    即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当被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申请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宣告被执行人破产还债。,而且,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

  •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的条件和分类

    具体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说来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通知办理。,(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 涉外仲裁裁决是怎样执行的

    中国已经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订有双边贸易协定,在这些协定中,一般都含有关于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规定,并且大多约定缔约双方应设法保证由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主管当局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中国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有关民商事司法互助的协定。,这些协定也可成为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有关国家得以承认和执行的依据。

  •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什么理由

    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而予以缺席仲裁等,其作出的裁决不发生效力,因而人民法院可不执行该项裁决。,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以上各种规定,主要是仲裁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不执行该案的裁决。

  • 对仲裁裁决不服该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该裁决撤销后,陈某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仲裁裁决书概念及作用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它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裁决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 什么是仲裁裁决执行

    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 仲裁文书中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 仲裁裁决执行难有什么对策

    2.对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或撤销的程序在立法上应得以进一步完善。,目前,仲裁因其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等优点,愈来愈受到纠纷当事人的青睐。,而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再审和上诉等救济方式,这就使受害者要再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再重新提起仲裁或诉讼。

  • 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而予以缺席仲裁等,其作出的裁决不发生效力,因而人民法院可不执行该项裁决。,以上各种规定,主要是仲裁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不执行该案的裁决。

  • 劳动仲裁撤诉申请书如何写

    撤诉理由:申诉人:————年 月 日注:1、申诉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须填写此文书。,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咨询。

  •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情形有哪些

    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 法律是怎么规定仲裁裁决执行申请的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第二百二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 为什么仲裁裁决执行难

    (三)部分仲裁裁决文书质量不高,制作粗糙,亦是一些被申请人异议成立的重要因素。,还有些审判员、执行员受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执法不严,草率裁定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这样有利于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有效监督,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对仲裁裁决不服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相关资料,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

  • 仲裁对证据有什么特殊要求

    同样一直在努力促使仲裁采用比法庭更不正式的诉讼程序。,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1条将相关性定义为:“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决定某项在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性或更无可能。,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

  • 什么是临时仲裁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否则将按照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对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测缺席裁决。,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

  • 申请仲裁员回避有哪些程序

    因此当事人若未在上述期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我国将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的权利赋予了仲裁委员会。,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举证,即所谓谁主张、谁举证.这样以便仲裁证据以进行审查,作出仲裁员是否回避的决定;也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时间。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啥区别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同的方面表现在: (1)结束仲裁程序。,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

  • 对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解决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 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的相关讲解

    须注意的是,只须经一次通知,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即可缺席裁决。,如果被诉人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则不能缺席裁决,而应延期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庭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案件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 仲裁裁决不执行有哪些问题

    而各地法院对于不予执行裁定的救济,也是或有或无,极不统一。,审查期限一般应不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下可报院长审批予以适当延长。,此外,不予执行审查程序毕竟有别于诉讼程序,对于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能为补强证据而主动调查取证,对于当事人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应不准许。

  • 仲裁裁决的案例分析

    该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裁定不予执行。,但由于新《征求意见稿》仍有例外规定,事实上仍允许在不同的适用条件下,在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可以重新提起另一种救济途径,法院也会就同一仲裁裁决再进行审查。,但鉴于司法解释的法律位阶不够高,且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等上位法存在不少冲突之处,建议在日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对以上问题能有所体现。

  • 劳动保证金争议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呢

    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仲裁时效期为60天,传统上还认为这一期限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断和中止。,与劳动保证金法律作用相同的劳动合同抵押物,由于其具有特定性,作为物权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综上所述,目前对劳动保证金争议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制度并无定论,现有的任何一种理论观点很难完全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 仲裁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 不服仲裁裁决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执行仲裁裁决

    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法通知而予以缺席仲裁等,其作出的裁决不发生效力,因而人民法院可不执行该项裁决。,第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以上各种规定,主要是仲裁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人民法院不执行该案的裁决。

  • 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和格式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是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所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如有代理人,在委托人后面写明代理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和家庭住址。,(三)尾部这一部分应写明劳动争议当事人如果不服裁决,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写胆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