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步履蹒跚为哪般

2024-06-18 02:00
admin

不久前,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积极推行仲裁律制度。政府亲自出面推动仲裁,这对烟台仲裁事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这同时也反映出烟台仲裁发展的步履还蹒跚难行,还需借行政之力“扶上马,送一程”。 

从“一输一赢”到“双赢” 

今年1月份,我市某工程公司因一项港池疏浚工程与甲方发生经济纠纷。这个案子如果由司法部门解决,要进行复杂的海底探测取证,费用十分高昂。而在烟台仲裁委,海事法律专家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入情入理的调解,不到两小时就“化干戈为玉帛”。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之所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入仲裁协助,是因为传统的司法审判有时不但不能缓和矛盾双方的对抗,反而会激化矛盾,造成两败俱伤或一输一赢的结局。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市涉外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我市两级法院(开发区法院除外),不再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烟台企业要打涉外官司,必须到省高院和青岛市中级法院作一审判决。而仲裁则不存在这样的限制,同时由于涉外仲裁法律文书送达、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需要外交途径和双边司法协助的周转和限制,可直接采用邮寄的方式在短期解决,因此,仲裁是与国际接轨的最“方便、快捷、高效“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经济仲裁“分羹”难 

烟台仲裁委成立于1996年,到目前为止共受理各类案件500余起,涉案标的额7亿多元。这与深圳等南方城市相比,仅仅是“下了一场毛毛雨”。深圳、武汉两市仲裁委今年受理案件分别为1100余起和1700余起,而我市今年受理案件也仅仅在百起上下。也就是说,可以教育仲裁的案件,只有0.34%真正被烟台仲裁委“吃到了嘴里”。 

一贯秉承“和气生财”的烟台人为何喜欢在法庭上争个你死我活?烟台仲裁委副主任张维亮认为这主要因为烟台人的观念还保留着小农经济“官主”的痕迹。在农业社会中,人们的传统思维是当官要为民作主,老百姓不论大事小事都会求官做主,出现纠纷总希望到“公堂”上做个评判。记者在部分烟台市民中做了一项调查,90%的市民认为出现经济纠纷要么找法院,要么找政府,许多市民甚至从来没有听说个仲裁委这个机构。还有许多企业界人士对仲裁的“力度”信任不够,一位私营业主对记者直言不讳:“连法院都有执行难,仲裁又能起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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