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2024-05-07 02:00
admin

仲裁协议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格式

当事人:

当事人: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名称:

地址: 地址: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仲裁机构的名称一定要准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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