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仲裁协议
  • 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3、在仲裁庭组庭之前,当事人很可能就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进行在线咨询。

  • 仲裁条款管辖权异议

    其缔约国可以声明“本国只对根据本国法属于商事的法律关系,不论是不是契约关系,所引起的争执适用本公约”,从而把非商事争执排除在适用《纽约公约》之外。,这两条分别以概括和列举排除方式界定了中国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将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排除在商事仲裁范围之外,不适用仲裁法有关制度和规定,对此类纠纷适用另外的非商事仲裁制度。

  • 劳动仲裁的地域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移送管辖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如以下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仲裁有无地域管辖

    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约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一、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以下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实行的管理制度属于什么管辖

    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实行的管理制度属于什么管辖, 一、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实行的管理制度属于什么管辖 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实行的管理制度属于约定管辖。,(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实行的管理制度属于约定管辖。

  • 劳动仲裁的执行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的关系

    ”而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

  • 仲裁管辖权决定书

    仲裁机构署名,作出决定的时间,地点 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种要素。,这种决定书也属于一种法律文书,是由仲裁机构进行文书。,以上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仲裁异议起诉管辖

    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程序要求 我国仲裁法对于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以及程序要求未予明确规定。,因而《解释》从审判组织形式以及程序要求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询问当事人。,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 仲裁案件执行管辖权

    即现行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南海仲裁庭管辖权是怎样的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称,菲律宾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百八十七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递交仲裁通知,提起强制仲裁。,事实证明,只要相关国家秉持善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谈判,就可以妥善地解决领土争端和海域划界问题。,仲裁庭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

  •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体现的意义

    当事人也可以以管辖权为由提出裁决的无效。,使得仲裁庭有机会对其自身的管辖权问题首先发言,尽管这并不是终局发言,并以此为基础继续仲裁程序直至作出裁决,而不必停下来等待法院对其管辖权问题作出决定。,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选择咨询我们的律师们。

  • 仲裁保全级别管辖

    该条规定:在国内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如欲申请财产保全,应由仲裁机构提交给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执行。,属新类型申请,是否受理决定权在法院(仲裁法需作相应修改)。,属新类型申请,是否受理决定权在法院(仲裁法需作相应修改)。

  • 劳动仲裁无管辖权文书

    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这就对实践中用人单位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时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所以,在诉讼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二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 约定仲裁管辖的规定

  • 仲裁协议的形式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共同选定一人为独任仲裁员,单独审理。,如果有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申请,仲裁庭也可决定不公开进行。,应在中国履行的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执行。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要如何确认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要如何确认,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一定要依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就是有效条款。,这部分内容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是提出双方当事人有权在纠纷发生后,向某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一般要明确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什么纠纷申请仲裁。

  • 建设工程合同中要怎么约定仲裁条款

  • 仲裁协议的独立原则是如何的

    在我国还有一种学说认为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依赖于主合同变为无效的时间。,还有,签订仲裁条款是否具有真实意愿是一件不易证明的事情,需从其他证据推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什么内容

    诉讼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今后,如果你公司有意通过仲裁快捷地、不公开地解决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建议你们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解决合同争议方式项下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标准示范仲裁条款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具体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还有一种学说认为仲裁条款是否有效依赖于主合同变为无效的时间。,还有,签订仲裁条款是否具有真实意愿是一件不易证明的事情,需从其他证据推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仲裁条款向第三人扩张与合同相对性的冲突是什么

    “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象物权那样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具体而言,合同相对性又包含着两个原则:(1)只有受允诺人方可强制履行合同。,在该案中,法庭驳回了合同受益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的请求,并指出由于第三人是“合同的陌生人”,且没有支付对价,因此无权要求强制履行合同。

  • 如何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

    诉讼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今后,如果你公司有意通过仲裁快捷地、不公开地解决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建议你们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解决合同争议方式项下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标准示范仲裁条款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 什么是仲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根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而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理一般仲裁行为,而且还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仲裁行为的代理。,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

  • 对商事仲裁委员会做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上诉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其次,允许当事人对指定管辖提出异议,是程序公正的外在体现。,另外,我国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案件,没有规定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 物流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哪些

    但却发生了原告提交仲裁后,由于被告否认自己为合同当事人而拒绝仲裁,仲裁庭不予受理的情况。,笔者认为仲裁庭如此处理值得商榷。,仲裁庭的行为当以仲裁条款和仲裁法为准。

  • 仲裁裁决中能否认定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私下调解协议能否反悔

    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或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