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还有哪些义务

2024-09-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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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者终止后,用人单位还有哪些义务

(1)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明的义务

(2)用人单位有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3)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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