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中的持续违法怎么解释

2024-07-3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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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的持续违法怎么解释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时效中犯罪行为持续是指犯罪行为一直存在,并没有终了,计算诉讼时效等犯罪行为终了才能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连续犯的认定标准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这两种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只实施一次行为的,不可能成立连续犯。数个行为是指二个以上的行为。通说认为,连续犯仅限于每次行为能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如果连续实施同—种行为,但每次都不能独立构成犯罪,只是这些行为的总合才构成犯罪。则可以称为徐行犯。但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连续犯的数次行为,应包括数次行为都独立构成犯罪,数次行为都不独立构成犯罪,数次行为中有的独立构成犯罪、有的不独立构成犯罪三种情况。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

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触犯同一罪名,是指数次行为触犯同—具体罪名,而不包括触犯同类罪名的情况。一般来说,刑法分则的不同条文保护不同的法益,既然连续犯只触犯同一具体罪名,那么,必然只侵害同一法益。问题是,同一法益是指“同一个法益”(同一法益说),还是“同一种法益”(同种法益说);这又与法益性质(专属性法益与非专属性法益)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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