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诉状 正文

刑事自诉案件中伪造证据怎么处理

2024-07-22 02:00
admin

刑事自诉案件中伪造证据怎么处理

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并且可以给予当事人拘留、罚款的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伪造证据罪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252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并且可以给予当事人拘留、罚款的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伪造的证据是不予采纳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