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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2024-08-11 02:00
admin

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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