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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处理自诉人提出撤诉请求

    如果自诉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或欺骗等而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公民可不可以代理刑事自诉案件

    公民可不可以代理刑事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 刑事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和处以刑罚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外,人民法院必须依据审理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有哪些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第二百零二条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 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少

    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少,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 刑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在哪

    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审理程序

    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我们要了解当事人和解的经过,查明其中是否有胁迫、欺诈行为,以及赔偿情况。,一般来说,无外来因素影响,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行达成和解且赔偿款全部付清,应当裁定准予撤诉。

  • 公诉与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

    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活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于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应当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所作的处理结论。,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

  •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与民事案件审查程序有什么区别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与民事案件审查程序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和民事案件区别不是很大,可以直接准备好材料然后去立案庭立案,在看立案庭什么意见。,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开庭审判,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缺乏证据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什么标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有什么标准,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

  •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 自诉案件有哪些特点

    自诉案件有哪些特点,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一般有明确的被告,案情比较清楚,情节相对简单,无须专门的取证手段和侦查措施,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能力自行提起诉讼和支持诉讼。,如果案情复杂需要专门的侦查手段,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能力查清案情或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的,不宜作为刑事自诉案件。

  • 自诉案件具体有哪几种

    即指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款中明确规定为“本罪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只有少数几种,分别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案”,这些刑事案件均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后,人民法院才能立案受理,通常被称为“亲告案件”。,对于第一、三类自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没有多大争议。

  • 自诉案件的程序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自诉案件的时效计算方法是什么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自诉案件遵循什么原则

    自诉案件遵循什么原则,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我们要了解当事人和解的经过,查明其中是否有胁迫、欺诈行为,以及赔偿情况。,一般来说,无外来因素影响,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行达成和解且赔偿款全部付清,应当裁定准予撤诉。

  • 刑事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有何不同之处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和处以刑罚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外,人民法院必须依据审理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自诉案件期限是多久

    自诉案件期限是多久,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 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是否一样

    有无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能否交付法庭审判等。,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自诉案件有什么性质

    ”但由于立法的粗疏,造成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处理不一。,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以利于立法完善和司法适用。,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了哪些范围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否提管辖权异议

    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审法院受理被告人李某对此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作出裁定,于法无据,应当予以撤销。,另外,刑事诉讼法对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作出了较公诉案件更为灵活的规定,即类似于民事诉讼程序,如双方可以进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除第170条第三款情形外可以和解,被告人可以反诉等,亦说明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诉讼权利是“对抗”、“均衡”的。

  • 什么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被害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什么

    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 故意致人轻伤是不是是自诉案件

    3、如果证据充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开庭审判,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缺乏证据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 自诉案件的内容有什么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

    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八十九条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的制作要点有哪些

    如果被告人要求辩护律师协助其提起反诉,辩护律师经审查符合反诉条件的,应当帮助被告人制作刑事反诉状,并且按照刑事诉讼的要求和方式向受理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在这一部分,应着重阐述反诉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4)在证据情况上,要对证据、证人名单以及列举的方式逐个写清,以便人民法院予以查证核实。

  • 自诉案件是否有刑期限制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及《解释》并未对自诉案件的刑期有所限制。,案发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 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了哪些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14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其他案件。,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第九十四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